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807001 | ||
标 题 | 林业土地山权问题 | ||
姓 名 | 姚祖海 | ||
发件IP | 119.0.5.*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8月7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天柱县远口村黄东村的村民,上次登记林业产权时村里公布的3次榜上我家有7块土地,后来发林业产权证的时候确只有1块地了,到镇林业站咨询他们回复是村里面的问题,到村里面咨询他们回复是上一届的事不归他们管,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到底归谁来管呢?希望一定帮我处理一下。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姚祖海同志: 您好,您于2017年8月7日在州林业局局长信箱中反映关于“林权登记发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于8月8日转天柱县林业局,该局于2017年8月14日,安排县林业局纪检组组长胡朝树同志亲率办公室、林改办人员专程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反映您家有7块土地,只颁发了1宗地的林权证问题 经与您父亲姚希炎见面核实,在林改外业确权勘界时,登记有您户7宗地,分别位于三岔湾、横界运(2宗)、山叉湾、大岜山、白毛冲、掐老冲。2004年7月,天柱县人民政府“天府林证字(2004)第01417”号林权证登记了您家位于横界运2宗地,面积分别为1.7亩、0.1亩;2009年12月,天柱县人民政府“天府林证字(2009)第5226271201532-2/2”号林权证登记了您家位于白毛冲、横界运2宗地,面积分别为6.48亩、5.58亩。已颁发您家两本林权证上登记了4宗地,余3宗地未登记发证。 二、关于未颁发林权证宗地补办林权证事宜 当前,您家未颁证宗地中,三岔湾、掐老冲地块若无林权纠纷,可随时申请到林业局补办林权证;大岜山宗地因与村民小组共同营造有杉木林,权属未经权属所有人(村民)现场划界确权,经与村委会人员和您父亲姚希炎在村委会共同协商结果,由村委会安排具体时间请镇林管站技术人员深入现场组织该宗地权属所有村民集中到山场进行划界确权,然后您再提供无权属争议林权证明申请补办林权证。 (一)补办初始林权证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要求办《林权证》书面申请书(村民委签字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复印件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权源依据(前期山林权证;调解协议书或行政裁决书;法院判决等合法有效证件); 4.林权登记申请内表(四抵相邻人签字,踏查和技术员签字)、林权勘界宗地示意图、与村委签订承包合同; 5.公示材料(二榜和三榜公示纸质材料及张贴公示照片); 6.林权申请审批表。 (二)林权证办理流程 林权权利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件)→组、村初审→乡镇林业站→受理→组织外业勘界、填写申请内表→将林权登记内容在所涉村组公示→无异议→乡镇人政民府审核签署意见→县林业局审核→材料齐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林权窗口打印林权证→发证。 姚祖海同志,涉及林业发展与改革相关问题,欢迎您到天柱县林业局反映、咨询,该局将竭诚为您及广大林农努力服务,如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有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请您随时监督;同时,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若因政策宣传、工作覆盖难到位问题,还请您多理解和谅解! 州林业局 2017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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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州林业局 | ||
处理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