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911002 | ||
标 题 | 滥砍滥伐情况属实,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 | ||
姓 名 | 彭志军 | ||
发件IP | 117.135.227.*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黎平县德凤街道黎平寨村龙斌滥砍滥伐情况已经属实,但是怎么还没被国家神圣的法律给予相应的制裁。殷切期望州领导的尽快答复,本人坚决拥护并且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关于州林业局网站网民反映的“滥砍滥伐情况属实,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的答复 彭志军同志: 你好! 您反映的“滥砍滥伐情况属实,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州森林公安局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6月21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中“举报龙斌滥砍滥伐黎平县林业局不立案”的事项,经州森林公安局核实,你发映的滥伐林木事项属实。2017年2月23日,黎平县森林公安局已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将拟于近期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感谢您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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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州林业局 | ||
处理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