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关于申报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林业(绿化)局,贵安新区农林水牧局,厅直属各单位,省直管县:
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关于上报林业贷款落实情况及贴息需求的通知》(林基贷〔2018〕6号)要求,现将申报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切实加强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为林业组织及农户做好服务,切实减轻林业生产建设负担。
(二)贷款贴息扶持重点。主要扶持对象为:一是营造林建设,包括经济林、工业原料林、防护林等;二是森林提质增效,主要包括: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三是林业企业(合作社)技术改造升级;四是依托森林资源开展的林业旅游及康养服务;五是依托林业资源开展的林下种养殖产业。
(三)项目申报期间要求。本次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期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存续并正常付息的贷款,贴息额度按照2017年度实际贷款存续期限及年贷款规模3%计算贴息率,生态林(含储备林)贷款在符合贴息条件情况下,单独列报相关数据。
(四)各市(州)林业(绿化)局务必于3月26日前将各县申报的贴息项目审核汇总后行文上报(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0851-86572285)。
二、项目审核要求
(一)项目审核时间要求。本次项目审核采用集中审核方式开展。3月26-27日,各市(州)林业(绿化)局贷款贴息项目工作经办人员在省林业厅5楼会议室对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和进行系统录入。
(二)其他要求。请各市(州)林业(绿化)局参加项目审核工作人员自带申报材料、笔记本电脑、U盘等,以便及时开展项目审核。
附件:
1.2017年林业贷款落实情况及中央财政贴息需求表;
2.贴息贷款项目资金申报所需材料
贵州省林业厅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