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500元/亩(含300元/亩种苗栽植费)。分三次共5年兑现:分别为第一年兑现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亩),第三年兑现300元/亩,第五年兑现400元/亩。
2.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6〕311号)。全州共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1604.8万元,其中上一轮退耕完善政策补助资金(125元/亩)5955.8万元,2015年新一轮退耕任务第三年补助资金(300元/亩)5649万元。
3.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省级粮食调运费的通知(黔财农〔2017〕72号)。下达黔东南州上一轮退耕还林省级粮食调运费4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