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发〔2016〕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关于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用好用活我州良好的生态条件,进一步推进全州有机产业发展,努力建设 “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现结合州情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有机产业创建“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的重要意义
有机产业,是围绕有机产品科研、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培育形成的产业体系。有机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通过合法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产品。除有机农产品外,国际上还把一些派生的产品如有机化妆品、纺织品、林产品或为有机产品生产而提供的生产资料,包括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经认证后统称为有机产品。发展有机产业,是黔东南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黔东南发掘生态优势的战略选择,是黔东南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需要,是黔东南州加快实现脱贫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发展有机产业与我们坚守“两条底线”有内在的统一性,对我州培育优势产业,走彰显黔东南特色的一条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发展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立足我州气候、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区域发展,分类指导,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有机的要求,以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为核心,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为重点,以山地高效现代农业、有机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特色有机产业研究创新为抓手,瞄准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果盘子”,强化品牌战略,把黔东南州建成种养结合、特色鲜明的“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系统工程抓有机农业,推动有机产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的全过程,要在所有环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二是坚持产业发展与精准脱贫并举,深入宣传有机产业对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性,引导老百姓推行有机种养殖、有机加工,全面开展有机种养殖的技能职业培训,完善相关帮扶机制;三是坚持有机生产与民族文化旅游相融合,按照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模式,把有机农业基地做成农业景区,把有机农产品做成商品,把美丽乡村做成游客集散平台;四是坚持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为有机产业保驾护航,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加大有机理念宣传教育。
(三)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积极开展有机认证,打造“绿色黔东南,有机第一州”。到2020年,全州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9个以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以上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4个以上,认证有机农产品157万亩以上,畜禽产品60万头(只、羽)以上,建成有机农业园区16个以上,有机产品加工企业50家以上;认证证书达200张以上,有机农业的产值争取实现100亿元以上,把黔东南州打造成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特色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州,创建“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
三、产业布局
围绕优质粮油、精品果蔬、优质茶叶、中药材产业、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渔业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有机产品认证。
(一)粮油产业。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依托稻(荷)-鱼、稻-鱼-鸭生态种养模式,快速打造我州优质米品牌。重点发展以丹寨硒锌米、黎平香禾糯、从江香禾糯、榕江锡利贡米、岑巩思州水晶米、雷山麻江等地方红米、黄平小米等为代表特色优质产业,推进有机米认证。在黎平、锦屏、天柱、岑巩、从江等县开展以油茶为主的油料作物认证。到2020年,全州推进优质米有机认证50万亩以上,有机油茶认证20万亩以上。
(二)精品果蔬。重点在麻江、丹寨、凯里、雷山、岑巩、黎平、榕江、从江、锦屏等县开展商品蔬菜种植和有机产品认证。在都柳江、清水江、舞阳河流域河谷区发展椪柑、脐橙、柚子,在台江、三穗、剑河、镇远、岑巩等县发展精品梨子,在凯里、麻江、丹寨、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等县发展蓝莓、猕猴桃、葡萄,在观光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景点兴建如桃、李、枇杷、草莓、樱桃、石榴等时令水果,在雷公山区、月亮山区及连片的高山塝坡,大力构建板栗、核桃等干果及枣子生产基地和有机产品认证。到2020年,全州推进优质蔬菜有机产品认证10万亩以上,精品水果机产品认证40万亩以上。
(三)茶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企业带动,坚定走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和品牌化经营发展道路,全力推进我州茶产业的转型升级。到2020年,在黎平、雷山、丹寨、岑巩和台江等县创建有机茶叶基地25万亩。
(四)中药材产业。着力打造形成以剑河、锦屏、黎平、丹寨、岑巩为中心的钩藤产业带,以黄平为中心的白及、何首乌产业带,以雷山为中心的乌杆天麻产业带,差异化发展培育茯苓、青钱柳、灵芝等特色品种。到2020年,全州开展中药材有机产品认证2万亩以上。
(五)生态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突出发展牛羊,积极发展家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推进黎平、从江、岑巩、施秉、黄平、麻江等县肉牛有机认证,推进施秉、黄平、榕江、岑巩、镇远等县肉羊有机认证,推进以香猪、三穗鸭、小香鸡、思州鸡、绿壳蛋鸡等地方特色养殖有机产品认证和林下特色种养殖有机认证。到2020年,全州实现特色畜牧有机认证10万头(只)以上,禽类有机认证50万羽(只)以上。
(六)生态渔业。以雷公山和月亮山两山为重点,依托稻(荷)-鱼、稻-鱼-鸭生态种养模式,辐射带动全州建设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大力实施特色渔业结构调整战略,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发展棘胸蛙、甲鱼、小龙虾、泥鳅(黄鳝)、大鲵、冷水鱼6大特色渔业发展。到2020年,全州实现特色渔业有机认证10万亩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有机产业发展。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在全州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土壤环境监测,在综合分析我州气候、土壤、水体、产业发展等要素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黔东南州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制定有机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全州有机产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全州有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种养殖业中的优质产业编制1000亿元以上的有机产业项目库,全力打造梯次结构的特色农产品群,形成包含传统原生态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的特色农产品群,使之成为有机产业的发展基础和有益补充。
(二)加快推进有机生产基地建设。根据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和选定的重点发展项目,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基础,积极推广引进生物防治、基地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等病虫防治技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有机农产品基地集中连片规模,建成有机粮油种植基地、有机果蔬基地、有机茶叶基地、有机中药材基地、有机畜禽业基地、有机水产业基地以及山野菜、笋竹有机基地等。到2020年,有机产品基地覆盖全州所有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全州完成种植业有机认证147万亩以上,畜禽有机认证60万头(只、羽)以上,生态渔业有机认证10万亩以上。建成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个、有机园区16个。
(三)全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按照国家认监委、国家质监总局和农业部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充分用好用活黔东南良好的生态条件,以及黔东南几千年来保留的有机生产和生活方式,讲好黔东南有机产业发展的“新故事”,努力建设中国“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到2020年,完成麻江、雷山、黎平、从江、台江、锦屏、丹寨、岑巩、天柱9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完成雷山、台江、天柱、锦屏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完成台江、锦屏、丹寨、黎平4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
(四)强化有机产品认证,培育有机产品品牌。在突出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州情的认证管理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申请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引导各企业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标准逐步建立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生产记录并按规定对生产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企业培育,整合项目资金,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有竞争优势和较强带动能力的有机产品生产龙头企业。按照统一生产规范、统一包装标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进行品牌整合,形成拳头,发挥优势,着力提升有机品牌核心竞争力,真正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支持鼓励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争创“贵州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称号,提升黔东南有机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加强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等环节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情况,保证我州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到2020年,有机认证证书达200张以上。
(五)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发展有机产品精深加工。以各县市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为基础,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农业有机产品精深加工。同步在园区规划建设有机产品展馆、监测检验中心等,增强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有机产品加工企业达50家以上。
(六)发展电商物流,强化市场营销。推行“实体店+展销+网络”宣传营销模式,形成一套完整的销售链条。实施“走出去”策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杠杆,鼓励相关企业拓展有机产业营销市场,开设专卖店,设立超市专卖柜,扩大销售网络和覆盖面。州政府每年安排品牌推介专项经费,积极组织各类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洽谈会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为黔东南有机品牌宣传造势,着力推进我州有机品牌加快发展、拓展市场。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体系,以B2C(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为核心,B2B(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G2B(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以及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为辅助,积极开拓网络市场,加大网络宣传投入,加强网络宣传营销。立足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有机品牌宣传力度,加强实体店的宣传营销活动,提升有机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用消费者的满意和产品的口碑赢得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机构建设。为加强对有机产业的领导,州成立以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州发改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农委、质监局、贵州检验检疫局凯里办事处、扶贫办、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科技局、食药局、工商局、气象局、工信委、投促局、环保局、商务局、文体广电新闻局、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黔东南州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机办)在州质监局,赖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有机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参照州的做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精干队伍,推动工作落实。
2.强化部门配合。州、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积极努力加快推进产业发展。部门分工如下:
州有机办:负责有机产业发展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申报、创建工作。
州质监局:指导9个县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申报工作,承担创建“中国有机产业第一州”工作中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加强对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监督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加工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监督管理以及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黔东南州有机产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制定,在2020年底指导企业完成180张以上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含转换),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县)的申报、创建;指导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培育有机产业的特色品牌。
州农委:负责有机农业的发展规划编制;负责200个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农产品质量监测,指导全州开展50万亩优质米、40万亩精品果蔬、25万亩优质茶叶、60万头(只、羽)生态畜牧业和10万亩特色渔业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16个有机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及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有机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
州环保局:负责做好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20000个有机农产品生产区大气、土地、生产用水监测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有机农产品生产环境遭受外来污染的调查和整治工作;依法对示范区内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州扶贫办:指导全州开展2万亩中药材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负责将扶贫开发项目向有机产品认证及企业倾斜。
贵州检验检疫局驻黔东南办事处:负责协助指导地方政府开展4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指导企业完成20张以上有机证书认证,加强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
州编委办:负责州有机办,县乡两农产品及食品监管、检测机构及编制的落实。
州发改委:负责争取相关项目,并将项目向有机农业示范区(县)倾斜。
州工信委:负责支持和指导有机产品加工园区和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对有机产业进行大数据融合,推动信息化建设,建设有机产品加工企业达50家以上。
州林业局:指导全州开展10万亩精品水果蓝莓、20万亩油茶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有机林产品技术支撑体系。
州商务局:负责有机产品线上线下的平台建设及有机农产品的专卖店布局。
州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有机产业投入,支持有机产业加快发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投入,将有机产业发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州食药监管局:负责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入市场后的日常抽检,查处假冒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为有机食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提供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
州国土局:负责有机产业基地土地整治,有机产品认证基地耕地、土壤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州水务局:负责有机产业示范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机产业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人工增雨防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及规划可行性气候论证等工作。有机产业区域的气候因子和分析监测,配合州环保局提供环境参考数据。
州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支持。
州科技局:负责引进推广有机产业发展的新技术,组织有机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研发一批有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州投资促进局:负责引进有机产业合作项目,向国内、国际推介有机产品。
州工商局:负责整顿创建区农资市场秩序,做好商标注册管理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保护等工作。
州人社局:负责落实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问题,稳定农业执法队伍,推进基层农业执法监管力量的逐年加强等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建设有机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生产、种植和营销。
(二)资金保障。
1.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入为主、民间投资参与、吸收外商投资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州级财政每年预算10亿元有机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有机产业发展。
2.制定奖补标准。对有机产业发展的奖补由州级财政有机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和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列支,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1)有机产品认证:对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每个奖补10万元(其中获得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时奖补4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时奖补6万元);有机认证到期复认成功的奖补6万元。
(2)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参加行业部门组织的获得全国性展会金奖(名牌产品)等知名品牌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3)有机基地建设:有机水稻认证规模达到500亩、1000亩、3000亩以上,分别奖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有机蔬菜、水果、山野菜、中药材、油茶认证规模达到300亩、500亩、1000亩以上,分别奖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有机食用菌认证规模达到10万袋(菌棒)、30万袋(菌棒)、50万袋(菌棒)以上,分别奖5万元、10万元、15万元;有机茶认证规模达到200亩、600亩、1000亩以上,分别奖10万元、15万元、25万元;有机黑毛猪(香猪)认证规模年出栏达到100头、300头、500头以上,分别奖3万元、6万元、9万元;有机肉牛认证规模年出栏达到50头、100头、200头以上,分别奖3万元、6万元、9万元;有机山羊认证规模年出栏达到200只、400只、600只以上,分别奖3万元、6万元、9万元。有机土鸡认证规模年出栏达到1万羽、3万羽、5万羽以上,分别奖5万元、8万元、10万元;有机水产养殖认证规模达500亩、1000亩、2000亩以上,分别奖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上述奖励为一次性奖补,以有效有机认证证书上的规模、数量为奖补依据。
(4)地力培肥:大力推广绿肥种植,每年安排1.9亿元用于稻田和果园、茶地、油茶林内绿肥种植补助,对全州60%稻田和80%果园、油茶林等进行地力培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实现秸秆综合利达60%以上。鼓励施用有机肥,每年安排2.8亿元用于稻田和果园、茶地、油茶林有机肥施用补助,主要用于单位面积有机肥价格高出化肥部分补助。提倡畜力耕种,每年安排4亿元用于畜力耕种补助,主要用于单位面积畜力耕种高出机耕部分补助。
(5)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产量保险:对有机产业产品实行目标保险,对有机产业产量实行产量保险,按照有机生产的收益不低于传统种植收效进行保底,保费资金按州级财政、县级财政、投保人3:6:1的比例进行分摊。
(6)示范区创建: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通过相关国家部委验收合格的,每个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开展有机农业园区建设,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每个园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7)有机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建设有机产品加工企业,年加工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补助30万元。
(8)有机基地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有机生产基地原则上都要实行在线监控,对建有完善的有机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纳入省级平台实现联网监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9)电子商务、实体展示店:对入驻淘宝贵州馆、黔东南馆等电商平台并营销黔东南特色农产品正规店铺的,每个奖补5万元;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人流密集、宣传展示效果好的地段设立黔东南特色农产品窗口(实体店)的,视其规模、投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0)有机产品会展: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有机农产品展销。
(11)宣传: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有机产业宣传,包括专刊、媒体和电视等。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召开1次有机大会。
(12)质量安全监管:每年列支200万元作为日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费,各县(市)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不低于50万元作为有机产业的日常监管及检测工作经费。
3.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机产业发展建设的支持,按照中央及省委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发展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支持产业发展。以信元公司为平台,为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贫困农户等提供贷款担保,利用小额信贷、“特惠贷”等政策进行贴息,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式筹措发展资金。
(三)技术保障。
1.建立生态湿地。坚持保护稻田(湿地),提倡畜力耕地耕田,通过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建成百万亩以上生态湿地。
2.实施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零使用行动。以特色优质稻种植为重点方向,配合“稻鱼鸭”共生复合生态系统工程,优化稻田生产模式,建立健全使用有机肥和有机农药(生物农药)补贴激励机制,进而推进逐步实现化学农药、化肥的零使用,实现土地修复,产品质量双提升。
3.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学制定养殖规划,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区)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治理设施;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生产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畜禽粪便积造农家肥。支持秸秆收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点,鼓励企业回收废旧农膜。
4.加强有机产业配套技术研究。州级科技专项资金要向有机产业及其加工产品配套技术研究方面倾斜,作好技术贮备,完善技术支撑。
(四)人才保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着力形成不同层次的专家团队和人才队伍,支撑产业发展。
1.建立黔东南州有机产业发展专家智库。聘请IFOAM国际有机联盟等一批国内外顶尖专家,建立黔东南州有机产业发展专家智库,为黔东南有机产业发展出谋献策。
2.加强人才培养。结合产业现实需求,探索创新紧缺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培训一批紧缺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凯里学院、黔东南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机相关专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人才输出的实用性。拓展在职在岗培训,实施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高企业、专业合作社人员业务素质。依托“雨露计划?三位一体”、“阳光工程”等培训平台,对企业技术骨干、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进行有序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
(五)安全保障。
1.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完善州、县、乡、村四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装备、有人员、有资金”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提升州级监管水平和风险评估能力。二是加强有机产业及其加工产品的实时监管和检测。
2.加强执法监管。积极强化有机农产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风险防控意识,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努力加大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相关部门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护航有机产业顺畅发展。
(六)体制机制保障。
以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产业内部活力,营造产业“大发展”氛围,打造产业“大发展”格局。
1.建立工作联结机制。州县所有党委、政府部门要建立农业经营主体联系制度,每个部门承担1个有机产品认证任务,不得重复。
2.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农户通过资金、土地、技术等入股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推动贫困农户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形成互利共赢、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
3.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式种植,引导企业与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实行订单式农业。积极开展中药材政策性保险,提高中药材种植抗风险能力。保障药农利益,稳固产业基础。
4.建立科技特派员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按照《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贯彻落实“深入推进百千万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科通〔2013〕26号)规定的相关科技人员,以特派员身份参与产业建设。
5.创新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三权归县、县管乡用”。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依据,激发农技人员工作活力。
(七)土地要素保障。
1.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在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战略中,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决落实国家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结合黔东南土地资源状况,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毫不动摇地坚持耕地保护红线制度,确保耕地数量。
2.积极提升耕地质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好耕作层,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土壤的单位面积生产能力。
3.综合整治盘活存量。结合“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土地综合整治、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增减挂钩等工程,制定科学规划,确定每年土地整治规模,集中资源进行基本农田连片整治,不断盘活耕地存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4.加大农村土地改革力度。2016年底,完成205个乡镇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种植。
5.产业设施用地。有机产业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执行。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根据政策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保障土地供给。
(八)加强调度督查。
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方式,加强对有机产业的调度督查,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调度。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有机产业的调度协调,实行一月一调度的方式,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加强协调,及时解决。
2.强化督查。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有机产业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严格考核。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把有机产业发展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年终进行考核。对有机产业建设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个人,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的通过诫勉谈话,通报督查,调离岗位等形式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