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365娱乐场所关于印发《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农林、生态文明建设)局、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州林业局研究,制定《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州庆系列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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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
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州安委会《关于印发《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安〔2016〕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州庆系列活动安全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站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立足工作大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为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这一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调度研判、督查督办、协调指导,有力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通过开展“百日整治”,深化系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2016年5月至8月期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检查整治范围
州林业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整治和检查范围全覆盖。重点企业有:凯里森资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三穗利源木业有限公司等30家木材加工企业。(详见: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重点企事业单位(场)名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效,州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吉科(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龙笛信(州林业局副局长)
邹 波(州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贵和(州林业局调研员)
陈永发(州林业局调研员)
吴高铎(州林业局副调研员)
廖凯平(州森林公安局政委)
成 员:州林业局各科、室、局、站、办、中心主要负责人,州林业直属各企事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与产业科,办公室主任由刘贵和调研员兼任,州森林公安局政委廖凯平、局产业科科长吴平、州森林防火办主任袁春禄、办公室主任(兼州世行办副主任)王雄伟、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科长吴智涛兼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第一责任区:州林业汽车运输公司、凯里木材厂、州木材公司、州林业工程公司、三穗、岑巩、黄平、施秉、镇远。
责任领导: 刘贵和(州林业局调研员)
责 任 人: 王忠义(州林业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段 文(凯里木材厂厂长)
申启厚(州木材公司经理)
王大力(州林业工程公司经理)
袁春禄(州森林防火办主任)
吴 平(局科学技术与产业科科长)
第二责任区:州木材检查站、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剑河、台江、雷山。
责任领导: 龙笛信(州林业局副局长)
责 任 人: 吴发源(州木材检查站站长)
杨学义(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梁彧忠(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杨鸿焰(州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第三责任区:州国有林场、天柱、锦屏、黎平。
责任领导: 邹 波(州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 任 人: 王孝国(州国有林场场长)
白红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雄伟(局办公室主任兼州世行办副主任)
第四责任区: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麻江、榕江、从江。
责任领导: 陈永发(州林业局调研员)
责 任 人: 王定江(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孔细兵(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吴智涛(发展规划与管理科副科长)
第五责任区:凯里市、丹寨县
责任领导: 吴高铎(州林业局副调研员)
责 任 人:张有林(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龙建华(州城镇园林绿化办主任)
五、检查整治时间安排
检查整治行动从2016年5月1日开始,2016年8月5日结束。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及整治整改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其中:5月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为全面整治和整改阶段)。一是企业要从责任制、规程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投入、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生产工艺及装备设备、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人、机、物、环境、管理等各个要素和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报告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安全生产整治及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备案,认真开展整治及治理工作。
(二)州县检查督查整治阶段(2016年7月1日至8月5日)。县市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监管企业及生产一线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指导帮扶,实行监管人员实名制进驻企业督导帮扶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州林业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5日至8月10日)。全面总结“百日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下步治理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落实督导、包保责任。州林业局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分为5个责任区,由局领导牵头,按“分片包干”的原则,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和落实工作。
(二)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从2016年5月5日起,州林业局直属各企业单位要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于每星期五下午16时前将本单位当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州林业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各责任片区要严格执行严肃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为5责任区,由局领导牵头,按“分片包干”的原则,开展对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和落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二)强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突出“二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自纠与检查组督促整改相结合,既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又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够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整改不能到位的决不敷衍了事,制订整改计划。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责任片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实、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和对隐患排查不细致、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事故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调度研判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和落实“每周一调度一研判”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每周一10时前向州林业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2016年8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报州林业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重点企事业单位(场)名单
建州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重点企事业单位(场)名单 |
序号 |
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及场所名称 |
所在县市 |
1 |
州木材检查站 |
州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
2 |
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
州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
3 |
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州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
4 |
州国营林场 |
州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 |
5 |
州林业集团工程公司 |
州林业局直属企业单位 |
6 |
凯里木材厂 |
州林业局直属企业单位 |
7 |
州木材公司 |
州林业局直属企业单位 |
8 |
州林业汽车运输公司 |
州林业局直属企业单位 |
9 |
凯里森资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凯里 |
10 |
贵州利源木业有限公司 |
三穗 |
11 |
锦屏县锦源木业有限公司 |
锦屏 |
12 |
贵州鸿辉木业技术有限公司 |
锦屏 |
13 |
锦屏县寰宇木业有限公司 |
锦屏 |
14 |
锦屏县大象木业有限公司 |
锦屏 |
15 |
锦屏县胜利木业有限公司 |
锦屏 |
16 |
锦屏县鸿森木业有限公司 |
锦屏 |
17 |
剑河县宏大木业有限公司 |
剑河 |
18 |
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 |
剑河 |
19 |
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剑河 |
20 |
黎平县万福日化有限公司 |
黎平 |
21 |
贵州省黎平县日升木业有限公司 |
黎平 |
22 |
贵州省黎平县锦龙木业有限公司 |
黎平 |
23 |
贵州甘力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 |
24 |
榕江县明兴木业有限公司 |
榕江 |
25 |
榕江县五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 |
26 |
贵州福林福木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 |
27 |
贵州永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 |
28 |
从江县华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从江 |
29 |
贵州永恒丰木业有限公司 |
从江 |
30 |
贵州省从江县红枫木业有限公司 |
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