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det365娱乐场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模板)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永久(临时)征收征用(或占用)林地的审核 |
事项编码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驶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受理部门 |
各县(市)林业局 |
办理对象 |
企业和个人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许可数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窗口 |
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林业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
网上申请 |
是 |
设定依据 |
1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依据描述 |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
2 |
法定依据 |
《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
依据描述 |
第二十四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建筑等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应当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批手续。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的范围进行施工。第二十六条临时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批:(一)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以外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市、州、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设定依据 |
3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依据描述 |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4 |
法定依据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 |
依据描述 |
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
5 |
法定依据 |
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
依据描述 |
第五条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一次性收取;征、占用城市规划区内林地的,由管辖该林地的林业或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一次性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占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
申请条件 |
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材 料 要 求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1 |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 4、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5、与林地权属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协议;与林地权属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安置补助费协议; 6、具有森林资源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1、《使用林地申请表》可在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下载。 2、《使用林地申请》的填写符合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 3、申请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凡复印件和原件一致的,就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加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印章或林地审核专用章确认。 4、申报材料,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一式六份;报省林业厅审核的,一式四份;省林业林厅审批的,一式五份。 |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 2、《贵州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黔林资通[2008]274号]) 3、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2003年9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收 费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依据描述 |
无 |
特殊环节 |
有否特殊环节 |
有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环节设定和收费 法定依据描述 |
特殊环节设定: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行文转呈省厅 收费法定依据描述:无 |
流 程 |
步 骤 |
受理人 |
法定时限 |
办理时限 |
审 查 标 准 |
审 查 结 果 |
受 理 |
粱彧忠 13708559456 |
5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报件齐全;申请表填写标准、准确;申报材料份数准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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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
名 称 |
组织人 |
所需时间 |
参 加 人 员 范 围 |
备 注 |
备 注 |
特殊环节 |
行文转呈报省厅 |
由窗口首席代表牵头下完成 |
5个工作日 |
州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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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
环 节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 查 标 准 |
审 查 结 果 |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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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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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
办理人 |
法定时限 |
办理时限 |
许 可 结 果 |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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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 |
需公示,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det365娱乐场所网站公示 |
年审或年检 |
无 |
办理查询 |
0588-8223121 |
咨 询 |
det365娱乐场所资源林政管理科 |
投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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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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