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键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2013]35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86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3]83号)精神,我局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提高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抓好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推进建设,认真组织局各相关科室(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各相关科室(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过程中,积极认真、密切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强化措施
为贯彻国办发〔2012〕100号文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2013】35号),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州林业局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不仅明确了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对推进工作目标、公开渠道和具体工作推进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情况
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方便群众了解和使用。截至11月底,州林业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00多条,内容涉及重点工程实施、民生资金兑现、“三公”经费、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增比进位等多个方面。按照要求,对相关的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不涉及保密的信息同时实行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过程中,建立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沟通,防止出现不同部门发布的信息不一致。
1、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我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划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州林字[2013]168号),对因公出国和外出学习考察、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规范化意见,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把行风评议贯穿信息公开工作的始终。建立和完善了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成为检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重要的标尺。
3、我局通过无密级网络公开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公信度。
4、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切实服务于广大企业业主做好行政许可申办工作,没有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良行为。
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
2、由于我局办公室没有网络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又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分类不够科学准确,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3、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提高政务公开的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det365娱乐场所网站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关系到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3、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州林业局
2013年12月2日